表格及申請

成績單、證明信、休學、退學及上訴——連同相關限期。

按類別劃分的表格

申請正式成績單

請透過學生入口網站申請。每份收費港幣50元,五個工作天內備妥;如須郵寄海外,另加約十天。於成績公布前發出的成績單,將不包括本學期成績。

畢業生可連同畢業文件獲發一份免費副本。

申請證明信或推薦信

標準證明信會確認你的入學狀況、就讀課程及預計畢業日期,由學院辦公室於三個工作天內免費發出。

如需個人推薦信作求職或升學之用,須向曾任教你的教職員索取。請最少提前兩星期提出,並提供你的成績單及申請詳情。

申請休學

因醫療、家庭或其他重大理由,最多可獲批休學兩個學期。請透過你的課程顧問提出申請,並附上證明文件,如可能應於學期開始前提交。

獲批休學期間不計入修業年限上限。已繳付該學期的學費,將按休學生效日期部分退還。

科目的逾期退選

加退選限期過後、直至第十週結束前,經顧問批准可退選科目。該科在成績單上會標示為「W」,不設等級,學費不獲退還,學分亦不計入你的修讀量。

就評核結果提出上訴

上訴須於成績公布後14天內提出,並須說明理據——例如程序失當,或有關證據未獲妥善考慮。單純不認同學術判斷,本身並不構成上訴理據。

請將上訴表格交予學院辦公室。你將於六星期內獲告知結果,而結果既可能上調,亦可能下調。

本學年限期

第二學期休學申請
第一學期逾期退選截止
第一學期成績上訴截止